组织与活动


JRA 的法律依据是赛马法和日本中央 赛马会法。JRA 是为了实现赛马的健 康发展,振兴马匹的改良增殖及其畜 牧业的发展,于 1954 年作为公共团体而成立 的。JRA 在农林水产省的严格监督下实施对 赛马的运营。从 2007 年起,作为中央赛马会 的决策机构设置了由 6 名委员和理事长组成 的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的委员由农林水产 大臣从能够对 JRA 的经营进行公正的判断、 并具有广泛经验和知识的人士中任命。经营委 员会对 JRA 的经营基本方针等业务运营上的 重要事项进行决定,同时对预算及事业计划等 进行表决。此外,经营委员会还负责对高层干 部的职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理事长在任 命副理事长之际亦需征得经营委员会的同意。 JRA 的副理事长及理事由理事长在征得经营 委员会的同意的前提下任命。

目前,JRA 的高层干部由理事长、副理 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干事等共计 14 名构成, 负责 JRA 的整体业务运营及执行经营委员会 所指示的各项事务。

此外,作为理事长的咨询机构还设置了经 营审议会。该审议会由理事长接受农林水产大 臣的批准,在马主、调教师、骑师及专家学者 中任命的 10 名委员构成,对有关业务运营的 重要事项进行调查和审议。公正审议会议负责 对马主的注册、调教师及骑师的执照、以及遵 照行政不服审议法所进行的对赛事结果裁决的 不服申诉进行审查。

座落在东京的 JRA 总部负责对分布在全 国的 10 个赛马场、被称之为 WINS 的 38 处 场外投注处以及其他 JRA 的相关团体进行管 理,发挥着全国网络系统的中枢神经的作用, 直接或间接地开展着各项与 JRA 赛马发展及 运营相关的业务。

JRA 将马券销售收入额的 10% 及年末结 余金额的 50% 上缴国库。2007 年度向国库 交纳的金额约为 28.62 亿美元。相关法律中 对该款项的用途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 4 分之 3 用于畜牧业的振兴,4 分之 1 用于社 会福利事业。

慈善事业
环境整备事业

为了赛马场及场外投注处 (WINS) 周 边的地区社会的利益,改善由于赛 马所带来的交通阻塞及违章停车等 问题,JRA 长期以来努力致力于环境整备事 业。JRA 将此作为面向地区社会所发挥的社 会性责任的一环。环境整备事业费以扶植资金 的形式发放给地方公共团体,通过对道路·交 通安全设施·下水道排水道设施·站前广场·公 园等的整备,对所在地的环境改善作出着重大 贡献。

社会福利事业

正如日本中央赛马会(JRA)法规定 须将相当于国库上缴金 4 分之 1 的 款项用于振兴社会福利事业所表明 的那样,JRA 也在努力为促进社会福利的发 展作出着贡献。1969 年还成立了竞赛马马主 社会福利财团(Racehorse Owners Welfare Association),从赛马圈也要发挥社会性作 用的角度,以部分奖金作为财源向全国规模的 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扶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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